今日特推: 山东德州市检察院以人才“活水”激发职务犯罪检察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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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槐荫区检察院家庭教育联合指导中心成立啦!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槐检宣)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家长应该负担起教育后代的责任”,因此,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应时而生,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适应新形势下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现实要求,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新需求的实际需要,担当培养担民族复兴、时代大任新人的历史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妇女联合会等部门共同印发的《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席会议暨“家庭教育联合指导中心”揭牌仪式。
 
  槐荫区妇联党组书记、妇联主席卢海楠,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成刚,区教育和体育局总督学田丽,槐荫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海龙,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泳淳,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王飞等参加会议。
 
  会议上,观看了《槐荫区人民检察院“梦之航”未检纪实片》,展示了近几年区检察院未检工作的主要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供与会人员了解。
 
  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王飞同志介绍《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细则》的有关情况。
 
  王海龙检察长与在场的各单位领导会签文件并为“家庭教育联合指导中心”揭牌。
 
  各单位领导及代表观看区检察院自制微电影《网殇.检爱》并就办案中涉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做法进行交流座谈。
 
  区妇联卢海楠主席、区公安分局刘成刚副局长、区教体局田丽总督学对区检察院未检工作给予赞扬和肯定,并表示将加强彼此之间的合作和互相支持,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海龙同志就如何发挥好“家庭教育联合指导中心”的平台和载体作用的问题与各单位进行沟通,希望在之后的工作中各单位根据该实施细则规定通过联络员制度加强日常沟通联络和具体工作对接,对疑难复杂家庭教育指导情况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商谈解决,逐步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建设。同时,立足各自专业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在专业队伍培育、资源共享、普法宣传方面加强合作,推动家庭教育指导规范化、科学化,积极组建专业人才库,带动、发现、吸引、培养一批理论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家庭教育工作力量。除此之外,对于在家庭教育指导中发现的类案和复杂个案进行研究,科学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评估,准确掌握提出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做好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确保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见效,护航未成年人更加健康、茁壮成长!(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