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深入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在新冠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内,博兴县检察院和泰安市泰山区检察院合作办理了一起律师异地查阅未成年犯罪案卷业务。
4月29日上午,博兴县检察院案管大厅干警接到律师电话,称一起未成年人案件需要阅卷,但此案是泰安市泰山区检察院受理的,根据规定,未成年人案件无法申请互联网阅卷,但因疫情原因律师不能前往泰安,犯罪嫌疑人的父母也非常着急,请求博兴县检察院协助。
为及时解决问题,值班干警第一时间与泰安市泰山区检察院案管部门取得联系,两地检方很快达成了依托检察专网实现电子卷宗异地流转的共识。随后,受泰安市泰山区检察院委托,博兴县检察院干警现场对律师提供手续进行初审后通过检察专网发送给泰安市泰山区检察院复审。审核无误后,泰安市泰山区检察院将该案电子卷宗传输至博兴县检察院,博兴县检察院将案卷刻录成光盘交给了律师。
“去年10月,我通过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了解到,检察机关在全省部署了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实现了从现场阅卷到网上阅卷,我本人也通过系统申请了几次网上阅卷,感到十分的方便便捷,大大提高了效率,让我们律师群体切实感受到了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民办实事的积极成效。这次,在受疫情影响不能现场阅卷的特殊情况下,真的没想到,检察机关能为我们提供异地阅卷,而且这么短时间我就拿到了案卷电子光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办案律师对检察机关的热情周到服务给予称赞。(博兴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