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唐浩)为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2022年4月25日至28日,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常规巡回检察,金乡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有关人员全程参与。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采取“驻+巡”的检察监督模式。“驻”就是在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社区矫正检察人员每周五驻点办公,每次一天,开展日常监督。“巡”就是从传统的对基层司法所日常走访检察向执法办案的巡回检察转变,结合日常驻点检察中发现的问题,选择司法所进行实地巡回检察。
首轮巡回检察在马庙、羊山司法所开展。检查组分为阅卷组、走访组和谈话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调查问卷、对社区矫正对象(包括在册和已解矫)谈话、走访基层组织、与镇街社区矫正委员会相关职能部门座谈等形式,对执法工作进行逐人逐案逐档检察。
通过驻点与巡回相结合,进一步增强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规范执法理念,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规范进行。(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