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胶州检察院一案例在全省“百庭观摩千庭评议”获评优秀出庭案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检察 > » 正文

山东检察:坚持知识产权检察能动履职 积极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闫现令 樊锦悦)4月25日上午,山东省检察院举行“坚持知识产权检察能动履职 积极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线上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晓东介绍了《山东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白皮书(2021)》的主要内容和全省知识产权检察主要工作。另外在发布会上还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以案件办理为中心,
 
  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郭晓东副检察长介绍,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涉案人数逐年上升,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强。近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起诉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人数分别为833人、989人、1099人,2020年较2019年增加18.73%,2021年较2020年增长11.12%。建议重刑率和罚金刑适用率高,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从严打击。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对主刑和附加刑提出精准量刑建议,三年来重刑率和罚金刑适用率逐年升高。2021年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人数,占知识产权犯罪判决人数的33.79%;罚金刑适用人数占99.72%,均高出全部刑事案件占比。诉前羁押率持续走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得到有效贯彻。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责,2021年审结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采取羁押措施人数,同比下降21.82%;诉前羁押率15.97%,同比下降7.11%,低于全部刑事案件比率。检察监督案件增长,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成效初步显现。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将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和维护公共利益有机结合,办理知识产权刑事立案监督案件27件,纠正漏捕、漏诉58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8件次;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5件,对5件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支持起诉;对5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发出检察建议35份, 同比增长近1倍。
 
  以综合履职为抓手,
 
  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质效
 
  郭晓东副检察长介绍,按照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要求,省检察院在全省三级检察机关选取了20个检察院开展试点工作。各试点院都建立了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等办案组织,实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初步形成了“捕、诉、监、防、治”全链条一体化综合司法保护体系。全省1件案例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2件案例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省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
 
  一是建立了“刑民一体”审查机制。充分发挥集中统一履职优势,民事、刑事检察官共同参与案件研讨,从多角度对案情进行分析研判,对153起案件运用“一案三查”、“一案三评估”等刑民一体审查模式。如威海检察机关办理的郭某等假冒注册商标案,通过刑民一体化审查机制,厘清民事、行政法律关系,确定商标权、著作权的产生时间,商标权与著作权的权利内容和边界,从而准确认定被告人侵权开始时间和涉案数额,实现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精准打击。
 
  二是探索开展“刑民一体”诉讼模式。为全面有效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省检察院多次与省法院会商研讨,通过会签《知识产权审判和检察职能衔接合作框架协议》,就建立知识产权刑民一体化保护机制达成共识。济南检察机关办理的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对知识产权刑事被害人实行诉讼权利同步告知、实体权利一体保护,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仅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还同步为被侵权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80万元,大大提高了被害人的维权效率和效果,该案被最高检评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三是推动“刑民一体”保护制度。省检察院制定出台《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诉前赔偿暂行规定(试行)》,规范诉前民事和解和赔偿程序,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不起诉裁量权等,督促犯罪嫌疑人积极进行民事赔偿,解决权利人维权成本高、赔偿低等问题,共挽回经济损失2578余万元。
 
  四是健全“行刑一体”衔接机制。全省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案件双移、多元调解、疑难案件会商等32项机制,通过线索双向移送办案模式,对15件达不到刑事案件起诉条件、符合行政违法情形的案件,及时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处理;对21件通过刑行衔接平台发现的刑事犯罪线索,及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五是强化“检察一体”制度机制。完善上下联动的“刑事抗诉一体化办案模式”,对法院裁判改变起诉事实或罪名的案件及时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审查。起草制定《知识产权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指导知识产权挂牌督办工作,省检察院单独或联合省公安厅对12件有重大影响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对各地请示的涉知识产权疑难复杂案件全程指导。
 
  六是探索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和公益诉讼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省检察院制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支持起诉工作规定(试行)》,探索开展知识产权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向知识产权领域拓展。
 
  以能动检察为指引,
 
  更好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落实省委、最高检工作部署,自觉把检察职能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努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主动沟通协调共抓建章立制。省检察院主动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律师协会等单位和部门会商座谈,形成检法协作12项、检侦协作10项、行刑衔接12项、检律协作11项制度机制,在省级层面就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达成广泛共识。立足知识产权检察集中统一履职长远发展,省检察院制定了《案件集中办理工作办法》等22项制度规定,形成了《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集中统一履职制度汇编》,指导全省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规范开展。
 
  二是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管理。已对4起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启动合规管理。在合规监管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探索涉知识产权犯罪企业的合规路径,督促涉案企业依据企业类型分层分类制定合规整改计划,指导企业强化各环节内控管理、建立合规制度体系,有效防范企业再次违法犯罪,相关做法及案例被最高检转发。
 
  三是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针对知识产权类案件非诉执行、行政争议化解难题,检察机关主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法院联系沟通,共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青岛即墨区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在一起知识产权行政执行监督案中,成功化解行政争议,并以该案为契机,建立起行政争议案件中邀请检察院参与的“三方”工作机制。
 
  四是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建议工作,针对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中发现的行政执法、行业治理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调查核实,制发检察建议33件。各级检察院充分利用“两微多端”等宣传平台,开发知识产权检察护航APP小程序,随时随地为企业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和风险防范建议,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郭晓东副检察长表示,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将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和最高检《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开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工作,着力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山东省检察院官方微博对发布会进行直播,各市、县(区)检察院官方微博同步转播;法治日报、检察日报、大众日报、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晚报等10余家媒体参加发布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