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柴栅栅)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日前,针对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应急管理部制发了“八号检察建议”,促进溯源治理,护航安全生产。
为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堵塞管理漏洞,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山东省单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依法能动履职,助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月19日,单县检察院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召开座谈会。会上介绍了“八号检察建议”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阐明了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建议。单县检察院向应急管理局公开送达了八号检察建议书,与会人员就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加大宣传力度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表示将加强信息互通,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拧紧管理“安全阀”,多维度推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
为更好的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单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护航企业流动工作站作用,深入山东尚舜化工有限公司、单县朱氏药业有限公司,利用宣传展板向企业员工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常识,结合所办案件详细解读《安全生产法》的重点内容,让企业体会到司法“速度”和“温度”。
安全生产是红线、是底线、更是生命线。下一步,单县检察院将以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为契机,坚持能动司法,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防患于未然”,努力构建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共同体。(山东省单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