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给检察工作带来不小的挑战。面对疫情防控实际,山东省潍坊市检察机关积极调整工作方式,运用“信息化”手段灵活破题。
潍坊市检察院
疫情期间,为保障全市检察机关办案、办公需求,潍坊市检察院检察事务中心第一时间下发《关于加强疫情期间移动办公、远程提讯、视频会议运维保障工作的通知》,有效推进钉钉移动办公、三远一网远程办案、视频会议等“智慧检务”应用,确保全市检察干警高效安全办案。
疫情以来,潍坊市检察院检察事务中心为全市两级检察院提供远程提讯保障156次,确保检察官“零距离”安全办案。
坊子区检察院
疫情期间,为保证案件不延误,坊子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利用检察工作网“三远一网”系统开展远程提讯、远程开庭工作,全力保证办案过程中防疫安全的同时严格遵守刑诉法,确保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不受影响。
为解决疫情期间律师不方便到院阅卷这一问题,坊子区检察院利用12309系统进行律师提前预约,实现异地阅卷。
青州市检察院
为确保疫情防控与办案两不误,青州市检察院充分利用检察工作网开展远程提审和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3月23日,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对一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进行远程讯问后,在其辩护律师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
诸城市检察院
诸城市检察院通过“三远一网”系统进行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认罪认罚具结等工作,以高效便捷的技术服务扎实做好疫情防控下的检察工作。
寿光市检察院
寿光市检察院通过互联网、“三远一网”系统、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助力司法办案,进行远程认罪认罚具结等工作,保证了疫情期间案件高效、安全、稳定办理。
昌邑市检察院
3月25日下午,昌邑市检察院检察官通过远程提讯系统与在押人员进行视频谈话,倾听他们的诉求,了解在押人员的身体健康、思想状况、疫情防控措施及监管安全等情况。
检察官与看守所负责人互通疫情信息,对监管干警值班备勤、监区内餐厅人员、物品进出监区防疫情况、在押人员伙食、看病就医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提出监督意见。
高新区检察院
按照疫情防控措施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高新区检察院推广使用“钉钉”办公软件进行内部管理,使用加密会议功能召开会议,突破区域限制,缩短会议时间,并通过钉盘及时传达上级部门疫情防控材料,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滨海区检察院
疫情期间,滨海区检察院信息技术部门干警定期对信息化设备进行巡查巡检,保障内、外网网站、会议系统、“三远一网”系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等各项应用系统正常运行。
干警通过“钉钉”oa系统添加“员工健康” “视频会议”“智能办公”等模块,积极探索智慧办公模式,减少疫情期间人员见面接触频次。(山东省潍坊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