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山东省招远市人民检察院为深入学习贯彻烟台市“三明三强”精神及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要求,锚定招远市委“聚力共同富裕、打造现代金都”的目标,切实增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招远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15条服务保障措施,从发挥职能优势、增进创新动能、保障重点领域入手,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助力调整产业结构和改善人民生活,为开创新时代招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提高政治站位,更新发展理念,深入研究服务保障的思路措施。
2.立足金都特色,把握形势要求,找准服务保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3.围绕重点领域,突出重要节点,强化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
4.落实宽严相济,护航民营经济,助力营造和谐、稳定、法治的营商环境。
5.防范金融风险,打击职务犯罪,努力让各类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6.聚焦结构调整,服务现代产业,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7.服务园区发展,强化专项监督,为激发科技创新活力营造宽松有序的环境。
8.打击专利犯罪,整治网络侵权,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司法保护。
9.打击环境犯罪,促进生态治理,依法保护群众 “舌尖”“头顶”和“脚下”的安全。
10.开展专项行动,强化法律监督,探索公益诉讼案件新领域。
11.强化精准监督,促进主动纠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12.弘扬核心价值,整治失信失德,促进人民群众精神生活水平的提升。
13.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形成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的整体合力。
14.广泛听取建议,强化督查落实,确保各项服务保障措施抓实抓细。
15.落实普法责任,注重宣传引导,凝聚促进招远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力量。(山东省招远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