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进一步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近日,山东省莱西市检察院向一涉案企业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以检察之力助推企业规范经营。
我院在审查起诉王某某、孙某某等人涉嫌虚假诉讼一案中发现,王某某作为涉案民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经营者,伙同孙某某等人借助诉讼力量谋求不当权益,以虚构事实、伪造证据等方式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严重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严重损害了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
经审查发现,涉案企业负责人在法律素养、诚信守法方面还需进一步提升,在企业管理方面也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完善等问题,为避免违法犯罪问题的再次发生,使企业的发展行稳致远,我院向该企业宣读、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该涉案企业负责人对检察机关帮助企业填补管理漏洞,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合规发展的做法表示感谢,并表示一定以此为戒,汲取教训,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真正做到诚信守法经营。(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