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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邹平市检察院为市供销系统开展法治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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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徐亚杰)近日,为从源头预防犯罪发生,加大对职务犯罪的防范力度,增强市供销社职工法律意识,山东省邹平市检察院在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为邹平市供销系统工作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普法活动。邹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张伟、市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荣强、山东星师律师事务所樊建洋律师、20余名市供销社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
 
  活动中,检察干警带领人员参观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介绍了邹平市院服务民营经济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供销系统如何预防违法犯罪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思想重视,权责明确;二是强化监督,开展自查;三是规范岗位,加强培训。樊建洋律师结合实际,围绕《民法典》对企业经营及个人生活影响、合同签订、履行中的法律风险、财务人员的职业风险和企业及企业职工易发、多发犯罪等方面,以案释法,并提出预防对策。(山东省邹平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