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人民检察院与博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举行生态环境治理座谈会,并将检察机关通过办案挽回的污染治理费用共计639507元返还给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初,开发区某特种材料公司先后两次非法处置油基泥浆,导致污水外溢,造成沿路沟渠水体、土壤污染,2名公司经营者涉嫌污染环境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开发区为恢复被污染的水土共投入治理费用63万余元。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没有简单地直接起诉,而是通过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协商,并多次对其进行释法说理,最终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并同意赔偿支付全部污染治理费用。案件提起公诉后,近期法院作出判决,2名经营者均被从宽处理,检察机关也将涉案污染治理费用全部支付开发区管委会。
座谈会上,博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胡军政介绍了此案的办理情况。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刘兆强对检察官能动履职,帮助挽回国有财产损失表示感谢。双方就涉案企业合规体系建设、开发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合作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