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2月22日上午,山东省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枣庄会展中心召开。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宋晓磊向大会作《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枣庄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融入中心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准确把握检察工作在中心大局中的定位,始终把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作为检察履职的首要任务。
在平安枣庄建设中积极作为。突出打击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和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908件1162人,起诉1518件1973人,努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成功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吴某某等19人涉及8省12市特大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案,郑某某等20人跨境非法经营90多亿元等重大影响案件。
在扫黑除恶斗争中聚力尽责。投身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黑恶犯罪案件全市统一把关,统一办理,批捕65件180人,提起公诉72件444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5件266人。依法办理社会广泛关注的被告人李某某等28人涉黑犯罪集团案,组建精英公诉团队审查起诉,并高质量完成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深挖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138件。2起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全省十佳案件”,市院扫黑办、滕州市院分别被省委、最高检表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在战疫“大考”中勇于担当。创新“智慧防疫”,搭建“一室多用”非接触式办案平台。对危害疫情防控、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妨害公务等犯罪从严从快惩处,办理涉疫案件33件36人。成功查办了任城监狱相关人员涉疫情玩忽职守案,被最高检评为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出台服务企业发展保障复工复产意见,助力各类企业复工复产。
在服务三大攻坚战中用心尽力。制定服务“六稳”“六保”“三大攻坚战”等措施106项。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公诉139件361人。山亭区院办理的孙某洗钱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金融犯罪典型案例”。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65件,救助293人,发放救助金325.63万元。办理最高检交办的南四湖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专案37件,最高检南四湖专案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
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精准发力。严厉打击侵犯企业正当权益犯罪,开展涉企“挂案”“积案”清理专项行动,依法对35名民营企业负责人做出不捕不诉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开展企业控告申诉专项清理,支持企业合法诉求74件。台儿庄区院办理的王某某职务侵占撤案监督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立案监督案例。
二、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在双赢多赢共赢中推动“四大检察”均衡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稳中有进。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依法批准逮捕7750人,提起公诉17960人。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追捕追诉768人,提出抗诉145件。坚持诉源治理、能动司法,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依法不捕4098人,不诉1456人。坚持刑事司法与社会治理相衔接,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出台意见,依法规范办理情节较轻的“醉驾”案件,对259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有力推进。市检察院作为全国首批监狱巡回检察改革试点单位,全面推行派驻与巡回相结合的检察制度。对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提出监督意见452件,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提出监督意见748人。立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7件7人,郑某某等人枉法裁判、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邵某某枉法裁判案,分别被省院、最高检评为2021年度典型案例。
民事检察突破进展。办理裁判结果监督案件785件,同比增长121%,提请、提出抗诉170件,29件涉企案件再审改判,挽回经济损失1亿余元。办理审判程序监督案件518件,一起中止审理15年的案件,通过检察建议恢复诉讼后改判。办理执行监督案件458件。在全省率先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省院予以推广。支持农民工追讨欠薪177件,追回欠薪150余万元。查办虚假诉讼案件74件,同比增长289%。针对刘某某系列虚假诉讼案,发现犯罪线索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提出抗诉18件。
行政检察持续深化。共办理行政检察案件641件,向审判机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352件。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化解案件19件。聘请143名律师担任行政检察联络员,与行政执法机关会签监督衔接工作意见。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强化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
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发展。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8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8件。因地制宜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京杭大运河枣庄段生态环境和红色基因保护等“小专项”工作,“河湖长+检察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实现全覆盖。创新开展“3+4+4+n”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模式,获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二等奖。对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7件。峄城区院办理的被告人杨某某等7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案,被告人被判处支付10倍惩罚性赔偿金。
三、持续深化检察为民,依法保障民生民利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检察工作中感受到检察温度。
致力守护“头顶”“舌尖”“脚底”安全。结合贯彻《民法典》,广泛宣传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督促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办理食品药品等领域案件57件126人。4起案件被省院评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推动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160处,相关做法在全省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
倾情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推开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和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督促、引导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建议、支持撤销监护权15人,制发督促监护令364份,心理疏导涉罪未成年人1100人次,开展法治宣讲报告301场次。市中区院拍摄的法治教育微电影在《检察日报》新媒体展播。创建了“蓝·荷”“石榴花”“翼云·心语”等全省知名优秀未成年人检察团队。2021年度市院被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信访案件7日内回复率、3个月内答复率均为100%,实现了5年以上信访积案“清零”和重要节点赴省进京“零信访”。滕州市院在全国第一届“新时代检察工作论坛”上就信访工作作典型发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律师等参与听证690件次。把听证会开在当事人家门口,就地化解矛盾182件。互联网直播的耿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听证案,入选省院检察开放日活动典型案例。
用心用情为民办实事。全市检察案管大厅实现“一站式”窗口服务,真正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开展送法进村社志愿服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0余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200多件。程某某司法救助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四、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促进检察创新发展
坚决贯彻中央和上级部署,以改革激发内生动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质效。
全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完成内设机构结构性重塑,内设部门减少50.4%。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和重大公益诉讼案件等一系列重大疑难案件,确保了案件质量效果。2021年度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58次。优化以“案-件比”为重点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案-件比”逐年下降,从1:1.48降低到2021年的1:1.19。薛城区院“聚焦规范、制度先行”员额制改革经验被省委政法委转发。
稳步开展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建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同步发现、双向移交、协同办理等机制。完善释法说理、精准量刑建议和律师值班等机制,坚持认罪认罚从宽“应适用尽适用”原则,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率逐年提升,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7.67%。
不断完善检监衔接。在市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反贪、反渎等部门平稳转隶,与监察机关互相配合,积极创新完善办案协作机制,协调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在全省率先会签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和强制措施执行衔接办法,经验做法被省院推广。办理住建部法规司原副司长陈某和济南市原副市长王某某等职务犯罪案件104人,4起案件被评为全国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全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全市检察机关把保持忠诚、奉献精神的“底色”,又有先进理念引领、更强专业能力的“亮色”作为目标要求,加强自身锤炼,勇于自我革命,不断提升检察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一以贯之筑牢政治忠诚。构建了全市检察机关“一院一品牌”的工作格局,19个支部被市委表彰为示范党支部,200多个单位来院学习交流。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党史学习教育中央指导组来市院指导,给予充分肯定。
持之以恒提升队伍综合素能。积极培树新时代检察官司法办案新理念,制定拔尖人才培养办法,建立先进典型培树机制, 38名干警纳入全省检察人才库,16名干警荣获全省业务“标兵”和“能手”称号,2名干警入选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师资库。
锲而不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采取院领导帮包、业务部门对口指导、互派检察官交流挂职等方式,加快基层院建设,7项经验做法被省院转发。指导基层院选任班子成员,晋升高级检察官11人,交流任职6人,招录58名书记员充实基层。
驰而不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整治顽瘴痼疾,建章立制60余项。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搭建司法监督平台,主动及时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落实“三个规定”,开展对外宣讲13场,记录填报557件。创新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工作模式,省委政法委予以转发。
各位代表,五年来,各级领导先后170多次对检察工作作出批示予以肯定,全市检察机关先后有95个集体,230名干警受到国家和省市级表彰,12个办案团队被评为“全省优秀办案团队”,36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市院连续四年被表彰为全市综合考核、绩效考核先进集体,连续20年保持“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市院和6个基层院均被评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涌现出“全国先进基层院”和“全国先进工作者”“新时代最美检察官”等一系列全国先进典型。
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服务大局的水平有待提升;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纪律作风建设还有短板等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切实推动全市检察工作持续深入健康发展。
2022年的工作重点
新的一年总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服务“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布局,以推进法律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建设为主线,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中贡献更多、更好、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强化大局意识。以“优化法治环境,护航经济发展”为目标,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全力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四是强化进取意识。练真功、出实招,努力建设讲政治、懂业务、知数据、善融合的领导班子,淬炼过硬检察队伍。(山东省枣庄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