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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汶上检察院率先在全市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听取意见实质化、规范化,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值班律师的诉讼权利,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实现新突破,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检察院率先在全市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2月9日,该院第一检察部对一起交通肇事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听取意见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
 
  “我自愿认罪认罚,同意检察机关对我提出的量刑建议……”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开启后,承办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告知了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详细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具结程序及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就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程序建议等进行了详细说明。陈某某对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均表示无异议,并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整个过程录音录像并刻盘入卷。
 
  《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印发后,汶上县检察院立即组织干警开展集中学习,明确内部分工,细化完善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措施,积极探索试行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适应“镜头下办案”,规范检察履职行为,切实提升释法说理、证据采信、量刑建议等综合能力,确保认罪认罚效果。
 
  下一步,汶上县检察院将持续推进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值班律师的诉讼权利,提升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让“镜头下”办案成为新常态,让办案过程真正做到“看得见”“真透明”,让案件经得起“镜头”考验。(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