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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阳检察:做实司法救助 帮扶困难群众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没有咱们检察院派的第一书记到村里来,我也不知道可以申请司法救助,今年过了个好年,真的特别感谢”。节后一上班,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检察院派驻团旺镇东中荆西村的第一书记高嘉徽刚到村委办公室就见到了来拜年的村民宫某,宫某对检察院发放救助金一事再次当面感谢。
 
  这事还得从去年说起,去年12月份,高嘉徽同志被派驻到团旺镇东中荆西村担任第一书记,一到任他就积极走访村民了解情况,在走访到村民宫某家中时,了解到宫某于2016年10月因交通事故被撞致颅脑损伤,经医院多次抢救虽挽回生命,但丧失劳动能力,被鉴定为多重二级伤残,其配偶也一同在车祸中受伤。夫妻两人住院期间,多方借款垫付医疗费,耗资巨大,人民法院下达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后,肇事方对民事部分无力赔偿,肇事车辆也无任何保险可赔付。经向村委及其他村民进一步核实,宫某家庭仍欠外债,主要靠其妻务农、打零工维持生活,还有一就读高职的女儿需要供养,家庭情况实属困难。
 
  高嘉徽同志立即将该线索移交到本院第五检察部,经初步核实,宫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向单位领导汇报后,院领导带队到村对接帮扶工作,进一步督导此事,协调争取按照高标准发放救助金。而后,高嘉徽同志帮助宫某提交救助申请,第五检察部也迅速启动相关程序,在最短时间内依法对宫某完成了司法救助。
 
  司法救助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力举措,是传递司法温度的有效途径,也是检察工作与驻村帮扶的实践结合。莱阳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推进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多元化司法救助模式,在向司法救助申请人集中发放救助金的同时,鼓励他们从案件阴霾中走出来,重拾信心,用好司法救助金,积极寻求幸福生活。(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