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2022年1月28日上午,在山东省邹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邹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温健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全面回顾和总结了过去五年邹平检察履职成效,擘画邹平检察未来高质量发展蓝图。
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努力开创邹平检察工作新局面
2017年以来,邹平市检察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忠诚履职、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勇调研指导工作
围绕中心履职尽责,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用心营造法治化发展环境。严惩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建成滨州首家非公经济法治护航中心,被最高检、省院分别确定为企业合规改革、民营经济服务规范试点单位,得到来邹视察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充分肯定。
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研检察机关护航民企发展工作情况
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重大责任,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098人,起诉2712人,有力遏制犯罪蔓延势头。协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受理职务犯罪51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投入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共批捕涉恶犯罪71人,起诉71人,推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积极参与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动,起诉金融经济犯罪、非法集资犯罪166人。聚焦决战脱贫攻坚,对89个因案致贫的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实施司法救助。聚焦污染防治攻坚,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76人。
坚持人民至上,认真践行新时代司法为民宗旨
依法保障民生民利。围绕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起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29人。强化对特殊群体保障力度,办理支持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76件;办理的帮助老年人争取赡养权益案件,被评为“全市优秀示范案例”。
倾情守护绿水青山。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7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53件。成立“黄河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室”“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用法治手段保护黄河安澜,为生态美丽邹平添彩。
黄河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室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集中办理机制,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7人。全面贯彻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助力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打造“向上”未检工作品牌,被省妇联评为“三八红旗集体”。
全面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规范运行12309检察服务中心,持续保持涉检非正常上访零记录。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对轻微刑事犯罪不批捕248人、不起诉178人,最大限度分化犯罪、减少社会对立面。
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刑事检察更加优化。共监督立撤案62件,纠正漏捕、漏诉175人。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364人,不起诉199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1%,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5%。
公开听证
民事检察更加精准。办理民事裁判监督103件、执行监督41件、审判程序监督66件。办理的袁某等人“套路贷”系列虚假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通过检察监督,推动近300名村民息诉罢访,滨州电视台予以专题报道。
行政检察更有实效。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监督105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11件。
公益诉讼检察更有力度。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办理行政公益诉讼164件。开展英烈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修复改造公墓设施4000余平方米,被最高检予以转发交流。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全面加强政治建检。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了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被省院确定为党建工作标准化试点单位,工作成果获全省检察机关二等奖。
全面推进从严治检。制定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责任清单,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增强对司法办案刚性约束。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提醒16人,配合纪委监委立案查处2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检察长上党课
全面深化改革兴检。抓实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全面实行检察官业绩考评,经验做法获省院检察长批示肯定。在全市率先探索业务横向一体化建设,减少群众讼累,节约司法资源。
全面强化接受监督。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委常委会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226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定期举办检察开放日,及时公开各类检察信息,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公开听证120次,检察工作更加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