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徐菁璐 周晓明)1月11日,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3名人民监督员参与了听证监督。本次听证会是经区检察院2022年第一起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不仅给双方当事人再一次正面举证的机会,也帮助检察机关进一步梳理案件事实,更好地开展释法说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2018年11月,刘某、王某与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耿某以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为由向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提起诉讼,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案双方当事人为民间借贷关系,判令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刘某、王某债务共计37万余元,耿某等对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述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020年4月10日,耿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1年5月14日,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裁定驳回耿某的再审申请。2021年10月,耿某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由于该案历时四年之久,双方对案件争议较大。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迅速调取卷宗查阅,充分掌握案件事实。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围绕争议焦点,分析基本案情,展示相关证据,了解调解意愿,并就争议问题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受邀人民监督员对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组织双方平等参与、充分表达意见的公开听证模式给予高度评价,并最终认可该检察院做出的不予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威海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举办这次听证会,旨在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司法公开、公正、透明,大力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山东省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