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日照市检察院下发《关于表彰2021年度工作创新成果的通报》,山东日照东港区检察院《完善提前介入机制 打造争议化解合力 切实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以指导性案例为抓手 全方位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两项工作创新成果被评定为二等奖。
完善提前介入机制 打造争议化解合力
切实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2020年以来,东港区检察院深入推进“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探索提前介入“1+1”模式,即检察机关联合司法局或者法院,对正在复议或者诉讼中的案件联合进行化解,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保证法律正确实施的前提下,提高纠纷解决效率,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效果显著。
以指导性案例为抓手
全方位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
东港区检察院积极借鉴吸收先进院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加大知识产权检察职能履职力度,准确把握政策导向,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理念;建立健全外部衔接工作机制,合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专业化团队建设,善于总结,勇于创新,探索契合本地实际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路径。所办理的姚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十六批指导性案例、2019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同时入选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下一步,日照东港区检察院将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宣传推广、落地应用工作,充分发挥创新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水平。(山东日照东港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