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感谢领导对我的救助,天气这么冷,还麻烦你们跑一趟……”年过八旬的沈某某接过国家司法救助金后,拉起日照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武海英和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陈思的手,深情道谢。日前,在日照市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对10名被害人及其家属启动国家司法救助,主动进家入户,将共计12.5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分别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2019年9月,沈某某老伴王某某服用日照某中医馆处方中药后,腹泻死亡。虽然封存了剩余中药,但找不到鉴定机构,且因尸体火化没有尸检,案件以证据不足未能起诉。此前,为了给患有尿毒症的丈夫和儿子治病,本就艰难的小家早已透支积蓄。老伴去世后,年逾80岁的沈某某一直独居,只能依靠被害人王某某的遗属补助勉强维持生活。如今,年关临近,对沈某某一家而言,1.6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无疑是一场“及时雨”。
和沈某某一样,还有9名被害人及其家属也在这个严冬收到了检察官上门发放的司法救助金。考虑到这些救助对象大多年事已高,且住所偏远,日照五莲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动入户,为其一一发放司法救助金。
在走访过程中,检察干警认真了解关心被救助人的生活情况,家庭所难,并向被救助人和当地村委宣传国家司法救助政策,鼓励其家属努力克服困难,积极面对生活。用检察关怀彰显司法温情,把党和国家的温暖送到群众心里头。
“太感谢检察院同志们了,为我们的事情奔前忙后,感谢司法救助这个好政策,让我们重拾生活信心。”回想起接受司法救助的这段经历,86岁的救助对象杜某某感激不已。一场交通意外让这位老人失去了儿子。这次的救助中,杜某某和儿媳、孙子得到了共计了2.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近年来,日照市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在司法救助工作中始终围绕“应救尽救”“把事办好”的新理念、新目标、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用司法温暖焐热“受伤的心”,全力以赴为群众办好事,解难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山东省日照市五莲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