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仲水清 刘晓楠)2021年12月30日,中北润良新能源(济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北润良”)为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送来一面写有“公正执法、公道人心”的锦旗,表达对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的感激之情。
2月21日,安徽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隐瞒公司真实的经营及资金状况,在明知无实际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下,与中北润良签订《产品购销合同》,购买电芯20万只,并约定于3月30日前支付货款。付款日期到期后,中北润良经多次催要货款,对方仍拒不支付货款,电话、微信联系均拒不回复。
该案系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监督立案案件,在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认真查阅案件卷宗,全面细致了解案情,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座谈,引导侦查取证,及时固定证据。同时,为最大程度地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有效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检察官主动沟通协调,多次进行释法说理,积极促成案件双方当事人和解,成功帮助中北润良追回损失九十余万元。
一面小小的锦旗既是对检察官公正执法、切实履行检察职责的肯定,也是对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办案宗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攀登”的生动诠释,更是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和鼓励。(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