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胶州检察院一案例在全省“百庭观摩千庭评议”获评优秀出庭案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检察 > » 正文

山东潍坊高新区检察院开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宣传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敬原 潘雪)为进一步提高《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同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生,近日,山东省潍坊高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民政、教育、卫健等部门在谷德广场开展了《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向来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讲解报告情形及举报途径等形式,增强公众对《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认识和了解,织密织牢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防护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屡有发生,实践中面临着预防难、发现难、取证难的问题。
 
  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规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山东省潍坊高新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