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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薛城检察首场专题新闻发布会召开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感悟百年党史 履行检察职责
 
  2021年11月26日,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履行检察职责——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纾民困”主题新闻发布会在薛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举行。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洪伟及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并回答了记者提问。省、市、区多家媒体单位的新闻记者参加发布会。会议由薛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张生主持。发布会上,张洪伟检察长通报了薛城区检察院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张洪伟检察长说,在薛城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行检察职责,结合业务和党建工作,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深化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的实践载体,采取 “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纾民困” 四项措施,为民办实事30余件次,服务群众2000多人。
 
  主动开门纳谏“听民声”
 
  抓住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有利契机,坚持开门整顿找问题,组织检察开放日、检企共建、人民监督员座谈会等活动,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社区群众、企业家邀请来院参观交流座谈,主动听取意见建议。针对律师代表提出的检察机关不能在诉讼环节变更时主动给予提醒告知的问题,制定出台《关于在检察环节主动听取律师意见及时履行权利义务告知等工作的意见》,全面改进的措施受到律师的欢迎。组织侦查人员共同召开公检联席会,主动争求意见建议,形成会议纪要,面对面解决了补充侦查、赃款移送、卷宗移交等十余个方面的具体问题,构建了良性互动机制。全面推开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工作,邀请双方当事人和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充分听证、发表意见,让群众对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深入走访调研“察民意”
 
  充分发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势,结合“双报到”等活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干警进企业、进学校、进律所、进社区、进家庭开展走访调研座谈70余人次,发放助民卡300余张,详细了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事,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提升服务主动性;深入枣庄职业学院开展“懂自保、避陷阱、防诈骗”集中法律宣传活动,有的放矢进行法治宣传,增强学生守法意识,有效防止校园内犯罪案件的发生;走进社区对即将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内容进行宣讲、以案释法;检察长走进去舜耕中学,通过法治宣讲,为学校师生送上了丰富的“开学大礼包”。
 
  送法上门服务“解民忧”
 
  多名干警分批到沙沟、新城等镇街主动登门送去“法律宣传卡”,为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有序进行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认真做好村(社区)党组织候选人完成资格联审工作,及时上报11名有问题候选人,有效防止了不合格候选人“蒙混过关”,坚决维护选举的公正性、合法性;联合区公安分局及人民银行薛城支行等部门召开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打好化解和防范金融风险的主动战;构建亲清检企关系,到10余家企业就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企业法律诉求等方面进行座谈交流,开辟办理涉企案件和信访的“绿色通道”,扎实做好检察环节服务“六稳”“六保”各项工作;健全检企共建工作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创新在企业挂牌成立民营企业服务站,主动到企业开展犯罪预防教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促进企业合规经营,打通服务民营企业最后一公里。我院“聚力少捕慎诉慎押,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获评全省“政法为民办实事”第二批优秀成果。
 
  依托执法办案“纾民困”
 
  全面摸排化解影响社会稳定、困扰群众生活、事关群众利益的矛盾点、风险点,着力推动“事要解决”,切实解决群众困难。将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由原来的“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在办案中对困难群众主动关怀、主动服务,切实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对2件案件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度,收到了救助人送来的2面锦旗;用执法办案着力解决群众揪心事,成功追回农民工工资近5万元,依法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提升了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公益诉讼部门针对私自向薛城区小清河直排污水的现象,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水务、街道将污水并入管网,有效改善了河流的生态和居民的居住环境;在全市率先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汇聚河湖生态保护的最大合力,为保护薛城水环境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全市检察机关“河湖长+检察长”协作配合工作现场会在我区召开。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帮教机制,对30余名不捕、不诉、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开展集中帮教活动,邀请心理学专家进行咨询辅导,帮助他们尽快走出阴影,拥抱阳光。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筱璋回答记者提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筱璋回答记者提问
 
  薛城区检察院一起为民实事获评全省“政法为民实事”第二批优秀成果,能具体讲一下这件为民实事取得的实效吗?
 
  张筱璋:当前,是全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行动和薛城区打造“四区两高地”的关键阶段,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理应为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护航民营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一是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将涉企嫌疑人开展复工复产、生产自救、努力保就业等情况作为审查社会危险性的重要考量因素,在办理一起非法采矿案件时,由于犯罪嫌疑人经营多家公司、员工较多,结合该案涉案数额刚达追诉标准、犯罪嫌疑人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退赔等情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效避免了多家企业因负责人被羁押而陷入停滞的困境,解决了众多员工的就业和生存问题。
 
  二是探索适用不起诉权。建立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办案质效的“双评估”机制,精准行使检察机关不起诉裁量权,在办理一起单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结合已清退全部集资款140余万元并取得集资群众谅解等情节,开展公开听证,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集资群众代表意见,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三是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今年以来,我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25人,适用率达87.5%,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提出适用宽缓的量刑建议均被人民法院采纳。
 
  薛城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各民营企业或民营企业家的涉案情况,分别作出不同的处理,让民营企业家更加认识到合法经营的重要性,如某建材销售企业经营者在我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后扩大经营规模筹建专卖店1家;某建筑公司经营者在薛城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为其企业20余名员工购买了养老保险。
 
  在介绍检察院为民办实事的具体流程有哪些这个问题,张筱璋说: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主要还是依托检察职能的发挥。薛城区人民检察院以部门为单位,紧贴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部门职能特点,制定各自的“为民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成立专班,专门督导各部门为民实事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章立制,全面整改。在为民实事中形成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深化工作效果。同时加强宣传,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孙开磊:下一步,我们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在建立为民办实事长效常态机制上持续下功夫、求突破。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群众关注度高的生态环境、食品卫生、校园安全、企业发展等事关民生福祉的各个领域花心思,下功夫,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