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立足检察职能,主动对接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创新探索推行了以“分类定策、分层决定、分级处理、分块服务”的“四分式”工作法,精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决避免“案件办了、企业垮了”的局面,全面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主动协调镇街助推完成院领导对口联系重点项目开工或完成建设情况。青岛即墨区检察院领导按照分工,亲自深入重点项目现场,联手镇街现场组织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开工或建设中存在的难点或问题,助推重点项目顺利完成建设。
联手政法部门,全力打击侵害企业的犯罪行为。一是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着力打击涉黑恶势力团伙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寻衅滋事阻扰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突出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严惩针对民营企业家的绑架、抢劫、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依法惩治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严厉打击盗窃、抢夺、诈骗、哄抢民营企业财物的犯罪,从重打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企业财产的犯罪。全面推行“分级接访”矛盾化解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因民营企业破产、劳资纠纷、产权争议等引发的涉法涉诉信访以及群体性事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民营企业周边治安乱点的专项整治,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二是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合同诈骗、商业贿赂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着力惩处强揽工程、串通投标、强迫交易、官商勾结垄断经营以及故意损害商业信誉等破坏公平竞争的犯罪。加大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惩侵犯民营企业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的犯罪,探索建立具有即墨特色的检企政学研“五位一体”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积极防范金融风险,依法打击骗贷、内幕交易等风险型犯罪和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融资的案件纠纷,维护良好金融生态;三是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融资等正常经济活动,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外,不得以违法犯罪对待。以历史和发展眼光对待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因经营不规范引发的问题,严格遵循罪刑法定、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等原则公正处理,对已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对罪与非罪不清的,坚持疑罪从无。准确把握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防止公权力介入经济纠纷,对界限不清、把握不准的,及时向上级院请示报告。
开展“线上线下”法律服务活动。一是加强宣传推广12309服务民营经济检察工作平台。该平台为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等,由专业人员协助解答相涉企问题;组织涉企服务工作组通过“两微一端”、走访企业、印发宣传册等方式大力宣传该平台,引导企业开启网上和线下法律咨询,充分发挥平台作用,提高涉企服务效率,助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提升检察服务力度;二是畅通绿色通道。确保专人专责,由控告申诉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涉民营经济的来访接待、电话接听、网络和信访件处理以及回复答复工作。建立首办责任制,贯彻“最多跑一趟”工作理念,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现象,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确立快办制度,所有涉民营经济控告申诉事项,信访事项,能纳入法律程序的立案监督、刑事申诉、民事行政监督、国家赔偿事项,要在法律规定办案期限内再缩短办案期限。加强工作督办,控告申诉部门在流转后,要做好跟踪督办工作;三是加强与商会(行业协会)联系。加强与工商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联系,摸排本地区商会(行业协会)具体数量;根据摸排情况制定走访商会(行业协会)方案,明确走访时间、走访内容及走访成员等,责任到人。走访过程中注重收集企业法制需求,为企业排忧解难。
组织携手有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专项行动。坚持以系统思维整合业务,力促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把机构组建做实、把人员配置做精、把理论支持做强;坚持以标准思维完善机制,力促知识产权保护精准化,狠抓标准化制度保障,狠抓高质量司法办案,狠抓案件跟踪问效;坚持以平台思维凝聚资源,力促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化,畅通公检法联动平台,筑牢“两法衔接”平台,建立数据管理平台;坚持以服务思维延伸职能,力促知识产权保护多元化,突出“以点带面”影响力,强化“社会化”效应,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在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新形势下,青岛即墨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更加高效优质履行检察管理和服务职能,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山东青岛即墨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