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胶州检察院一案例在全省“百庭观摩千庭评议”获评优秀出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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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检察机关九个单位获评2021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我们得奖了,我们得奖了,2021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市检察机关有九个得奖,平时都是展示别人得奖,讲别人的故事,今天来看看我们宣传人自己的故事。
 
  青岛市检察院
 
  一直以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社会法治建设、检察中心工作,遵循司法工作规律和新闻宣传规律,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借助“两微一端”展现新时代检察形象,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不断紧贴群众需求和检察工作实际,创新法治宣传机制,注重法治宣传实效,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下一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深入阐释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新作为,继续创新宣传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和司法公信力,传递检察正能量,推动检察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北区检察院
 
  市北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加强检察新闻宣传建设,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2015年4月建成青岛市检察系统首家新媒体工作室,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发挥本院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官方网站、头条号等自媒体平台和报刊、电视、广播、网站等社会新闻媒体平台作用,多方向全角度传递检察声音,不断增强检察新闻宣传“软实力”。
 
  一方面,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新闻宣传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做深做实检察新闻宣传,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新闻宣传工作人员配备合理、硬件配置到位、运行管理科学。另一方面,紧跟时代潮流,用心、用情传递检察温度。近年来,多部原创新闻宣传作品获评“全国检察新媒体月度优秀作品”、“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十佳作品奖等国家级、省市级荣誉;多名干警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国新媒体十佳原创主笔”等荣誉称号。
 
  黄岛区检察院
 
  黄岛区检察院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检察宣传为媒介,深度挖掘工作亮点,用心讲好检察故事,着力体现检察工作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一是坚持“传统+新媒体”两手抓,实现广泛辐射。立足传统媒体宣传阵地,在《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等权威主流媒体发表新闻稿件;充分发挥新媒体资源优势,规范运行黄岛检察两微一端、头条号和门户网站,2件新媒体作品在全省新媒体作品评选中获奖。二是聚焦检察履职,开展专题宣传。先后开设“我为群众办实事”“金融检察微课堂”“以案释法”等专栏,稳妥做好重大敏感和负面舆情引导应对,圆满完成省院媒体采访团来院采访、区电视台《政法时间》专题报道、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重点任务。三是推介先进人物,树立榜样标杆。主动宣传先进典型,促使检察干警学有榜样,行有楷模,赶有目标。今年以来在公众号发布的先进典型推文阅读总量已破万。黄岛区检察院连续七年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六人次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崂山区检察院
 
  崂山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工作实际,结合专项活动,抓住工作亮点和创新点深挖宣传素材,以个案、类案以及专门性问题展开宣传,切实提高宣传的质量和水平,制定了本年度宣传计划和宣传目标,今年以来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至10月份为止,48篇原创宣传稿件被《检察日报》《法制日报》《山东法制报》《学习强国》《人民周刊》《中国报道》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采用转发共214篇。立足检察宣传实际,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宣传部门进行深入走访,广泛收集宣传材料,撰写出高质量的宣传稿件。《中国民生新闻网》以《崂山区检察院把党建的“红色基因”注入到检察办案中结硕果》为题予以转发报道,同时《检察日报》《央广网》等主流媒体均予以报道。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为了更好的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崂山检察积极创新校园普法载体和形式,通过网络直播、制作动画和视频课程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学活动。“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直播课观看人次达15万,用法律护航花季少年,学校师生和家长普遍反映良好,《正义网》《大众网》等主流媒体均予以报道,宣传效果十分明显。
 
  李沧区检察院
 
  一直以来,李沧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秉持“工作是本、宣传是责,互通为要”工作精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不断提升检察新闻宣传的影响力,推动“互联网+检察”深度融合,连续多年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在全省第三届政法新媒体示范(优秀)工作室评选中被评为新媒体示范工作室。
 
  2021年,李沧区检察院紧密结合重点主题活动,发布原创文章200余篇,23篇文章被人民日报、检察日报、法治日报等中央级媒体转发,近百篇文章被省级媒体转发,相关工作得到中央媒体记者团肯定。
 
  下一步,李沧区检察院将坚守初心,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阵地作用,立足检察职责,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和新时代检察工作,用心用情用功讲好检察故事,为推动政法工作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城阳区检察院
 
  2021年以来,城阳区人民检察院新闻宣传工作取得较大突破,先后在各级媒体发稿130余篇,其中检察日报等中央级媒体发36篇,省级媒体发稿31篇;在各级电视台制作、播出栏目节目4条;在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工作信息、典型案例1300余条,其中原创132条;各新媒体平台粉丝累计两万余人,粉丝数量持续稳定增长。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城阳区人民检察院连续四年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5人次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荣誉是责任更是担当,城阳检察人将以梦为浆、不负韶华,接续探索新闻宣传工作新篇章。
 
  即墨区检察院
 
  年底了,到了收获的季节!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各项工作稳中有进,好消息频传!检察宣传工作也不例外,“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的荣誉再次花落即墨,这是该院连续三年获此殊荣。!
 
  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宣传。即墨区人民检察院新闻宣传办公室牢记使命,作为检察喉舌,以服务人民群众、传递检察声音为宗旨,强化法治宣传、弘扬社会正能量。2021年,新宣办强劲推出国际妇女节系列、清明节系列、新检察人风采系列等系列新媒体作品。尤其是制作的庆祝国际妇女节和建党百年的高品质微视频,倾全院之力打造,内容丰富主题鲜明展现检察人风采,获得巨大反响,极大地提高了检察队伍战斗力和凝聚力。
 
  一次次紧急任务的“逼迫”、一次次大型会议报道的磨砺,一次次奇思妙想的实现,让这个宣传团队成为一个分工明确的团队、一个奋发有为的团队、一个战斗力十足的团队。速度敏捷、质量上乘,墨检出品必是精品,墨检宣用作品说话以实力圈粉。2021年截至目前,即墨区检察院新宣办共自创微信170篇,多篇被市院、省院、政法委转发。编发各类稿件263篇,其中《检察日报》12篇,其他《大众日报》、《山东法制报》、《青岛日报》、《青岛财经日报》等10多家平面媒体转发41篇,电视台电台采发7篇,宣传工作获得业界好评。
 
  但新宣工作不是一个部门的工作,新宣的成绩也不是一个部门的成绩。没有领导们的大力支持、没有各部门同仁们的通力合作、没有团队的携手奋斗,新闻宣传工作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集体的力量如钢铁、众人的智慧如日月。这支团队身赋厚爱,将一如既往地努力,以最好的服务回应期待!
 
  胶州市检察院
 
  近年来,胶州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宣传工作,始终坚持把检察宣传工作当做“一把手”工程和品牌工作来抓,充分运用“3+”工作法推动检察宣传工作创新发展。通过“兴趣+制度”,着力培养一批懂业务、会办案、会宣传的“复合型人才”,出台完善《检察宣传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激发干警参与检察宣传工作积极性。通过“沟通+渠道”,创新代表委员联络宣传机制,先后13次邀请三级代表、委员在《检察日报》点评检察工作,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增加宣传辐射面,形成“一体化、全方位”检察宣传格局,及时将检察工作中的特色做法、亮点经验、先进人物事迹宣传出去。通过“互联网+检察”,充分发挥“两微一端”检察宣传“矩阵”作用,把检察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好人好事结合网络热点事件、网络流行语创作成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推送出去,2020年获评“全省第三届政法新媒体优秀工作室,展示了胶州检察的良好形象。
 
  莱西市检察院
 
  近日,莱西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联合授予“2021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这也是该院连续三年获得该项荣誉。
 
  今年以来,莱西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宣传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更紧迫、更自觉的思想觉悟,贴近、融入、贯穿于检察各项工作。在加强巩固传统主流媒体宣传阵地的同时,积极拓展新媒体矩阵,新开通了“抖音”政务号,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影响力。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等重点工作,撰写宣传稿件84篇,其中《检察日报》《山东法制报》《青岛日报》等纸媒刊发40篇。已发布原创微信78篇、微博7740条、今日头条3690条,其中原创微信被上级检察机关转发48余次。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提升了宣传效果,充分展现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大局、为民司法的生动实践,推动检察机关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不断提升。
 
  莱西市人民检察院将以获得全国荣誉为新的起点,不断创新检察新闻宣传方式方法,牢固树立新时代检察宣传舆论工作新理念,讲好检察故事,传递检察正能量,推动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