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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检察:“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配合工作现场会召开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枣庄市检察机关“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配合工作现场会在薛城区周营镇召开。枣庄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姜广俊出席会议并讲话,薛城区副区长、区河长办公室主任常涛,薛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洪伟,薛城区水务局局长吴晓宇,各区(市)院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枣庄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观看了薛城区检察院“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配合工作宣传片,听取了薛城区副区长常涛,薛城区水务局局长吴晓宇和薛城区院副检察长李长城围绕“河长湖长+检察长”开展的相关工作和经验介绍,实地查看了薛城区大沙河保护现场。
 
  为深入推进全市“河长湖长+检察长”协作配合工作,姜广俊副检察长强调: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保护河湖生态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来。
 
  二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为保护河湖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要准确把握行政权和司法权的界限,严格遵循行政执法原则和检察工作规律。
 
  三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汇聚河湖生态保护的最大合力。各地要抓紧会签相关工作机制,要就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日常联络等问题进行常态化的协调沟通,力争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