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谢禅 李志超)“该案中担保公司与债务人相互串通,故意隐瞒还款95万元的事实,导致原判决事实认定错误。希望审委会采纳我们的再审检察建议,及时予以改判,防止不良用心的当事人利用虚假诉讼获取不法利益。”——这是山东省滨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体功在列席该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案件讨论时的发言。近日,滨州市中级法院经审委会研究决定,采纳了滨州市检察院的再审检察建议,予以改判。
该案纠纷历时8年多,先后24名当事人参与,案情复杂。该案由滨州市检察院受理后,通过民事诉讼监督一体化办案机制,由滨州市检察院和无棣县检察院工作人员组成联合办案组,分头进行询问、取证和调查核实工作,准确高效地查明了该案存在的虚假诉讼事实。
这正是该院近年来探索建立的民事诉讼监督一体化工作机制新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的一个缩影。
“自2018年以来,全市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平均每年增长64%。今年截至10月受理286件,已超过前两年的总和。其中62%的案件由市院负责办理,‘倒三角’结构性矛盾突出。”滨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王惠芳介绍,为此,该院出台了《关于建立民事诉讼监督一体化工作机制的意见》,从一体化办案组织、一体化案件管理、一体化案件办理和一体化保障机制等方面,建立以市院为主导、县区院为骨干,总体统筹、上下统一的一体化工作机制,实现了两级院上下交流的纵向畅通及各基层院和不同条线间的横向畅通。
据悉,今年来,滨州两级院共办结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59件,通过一体化办理案件160件,三个月内审查终结率为100%,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提出和提请抗诉18件,抗诉采纳率100%,均创历年新高,其中6起案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 (山东省滨州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