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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检察院宋晓磊检察长列席市中院审判委员会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10月18日,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晓磊列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就一起民事案件发表意见。审委会委员经认真讨论,一致同意检察意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胜良主持会议。
 
  宋晓磊检察长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加强法律监督职能、提升监督能力水平指明了方向,《民法典》和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进一步提升了民事检察履职的专业性和能动性。检察机关要抓住发展机遇,立足新时代新要求,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工作,贯彻落实好法检联合出台的《关于协作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与法院在个案办理、衔接配合、调查研究、业务交流等方面的沟通联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全市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