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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薛城区检察院:河湖长+检察长——守护绿水青山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打赢碧水蓝天保卫战,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与行政执法职能的协作配合,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 “河湖长”机制基础上,通过该院第四检察部与河湖长办公室等部门多次会商,共同建立了“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进一步增强河湖管护力量,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
 
  秋菊初绽,遍插茱萸,登高临远,遥望苍茫。在这最美的日子里,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洪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卫东一行四人走进薛城水务局,与薛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级副总河长、区河长办主任常涛共同参加薛城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席会议暨揭牌仪式。出席联席会议的还有薛城生态环境分局、区城乡水务局、区文旅局等区直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各镇街分管负责同志。
 
  联席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卫东宣读了关于建立薛城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工作机制的方案。张洪伟检察长与常涛副区长、区级副总河长共同签署了协作机制,并共同为“河湖长+检察长”工作联络室揭牌,随后与区生态环境分局及区城乡水务局等单位的领导和同志们进行了座谈交流。
 
  张洪伟检察长表示,建立薛城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既是从讲政治的高度,扛起河流管理保护的重大政治责任,推动提升河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也是从现实的角度出发,有效发挥河长、检察长在河道治理保护中的监督协调作用,为助推薛城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提供新的司法保障模式,也请各部门相互配合,协同推进环保共治保护大格局,使“河湖长+检察长”成为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同推进河湖治理的亮丽品牌。
 
  最后,常涛副区长表示,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既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项重大责任,更是推进河湖管理保护的关键举措,请各部门以此为新的起点,强化责任担当、敢抓敢管,全力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实落细,努力开创全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新局面。
 
  联席会议之后,参会人员共同到华众橡胶坝国控断面进行了现场考察,查看蟠龙河石坝段的水体情况,各位领导再次就“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推进落实进行了具体的商谈。
 
  携满目秋色,千万风光。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保护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惟愿祖国青山秀、绿水茫!(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