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2021年10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发布《关于推广地方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做法的通知》,包括青岛在内共8个城市入选。《通知》中详细列举了涵盖七个方面的14条“青岛经验”,其中在优化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方面,李沧区检察院创新建立的涉民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办案新机制入选,相关经验在全国层面推广。
近年来,李沧区检察院按照山东省检察院、青岛市检察院部署的标准化机制建设要求,以辖区企业涉税案件多发、高发为切入点,创新建立涉民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办案新机制,针对涉税案件在涉企刑事案件中占比高、对企业影响大、追缴税种有空白、刑行衔接有盲区等问题,突出执行、效能、导向,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建立涉税案件认罪认罚从宽新制度、涉案税款多税种全追缴新制度、涉税案件刑行衔接新制度,开展涉税案件立案监督专项行动、涉税案件捕诉审查专项行动、涉税案件轻缓量刑专项行动,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机制建立以来,共避免54家企业因案关停、近千名员工因案失业,挽回税款损失2000余万元。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媒体正义网给予宣传推广,山东法制报、青岛市委政法委《政法工作研究》给予专版刊发;获青岛市检察机关2020年度创新工作三等奖,省检察院正在调研并计划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适用。
下步工作中,李沧区检察院将结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发挥现有优势,优化完善制度机制,在第三方监管机制等方面创新探索,做好服务民营经济的后半篇文章,为涉案企业健康发展、全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做出更大检察贡献。(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