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为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温度、监督透明度和检察公信力,促进民事检察精准监督,9月8日上午,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检察院就当事人申请监督的三起民事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庆龙作为案件承办人参加并主持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律师代表参与听证活动并现场监督,民事案件申请监督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出席听证会。
本次听证的三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分别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保证合同纠纷,均系经过法院一审生效判决、申请再审法院裁定驳回后,一方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或裁定,向济阳区检察院申请民事检察监督。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诉讼过程和裁判情况,并就三起案件在审查过程中调查核实的证据做了详细说明并进行了质证认证。
听证过程中,申请人陈述了申请监督的事实和理由,后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申辩。
与会人民监督员和律师代表就三起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采信、监督结论、救济途径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评议并发表了听证意见。
听证最后,根据案件评议的结果,承办人宣读了不予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并当场送达,申请监督的案件当事人当场表示服判息诉。
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平赢公信,检察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履行办案职责、解决社会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济阳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为民服务为导向,深入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捍卫司法公正,充分彰显检察担当,贡献检察力量。(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