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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济阳区检察院:少捕慎诉慎押,让民营企业感受司法温暖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慧 刘冠云)济阳区检察院认真贯彻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举措,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8月25日,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庆龙带领第二检察部、第四检察部有关同志来到涉案养殖公司,帮助企业化解纠纷,有效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济阳区检察院在办理左某等人涉嫌犯罪一案中,审查发现左某是济阳区一家民营企业的实际负责人,案件是否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可能会影响到该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同时,该企业与其他企业存在经济纠纷,处于解决的关键节点,由于受到案件的影响,经济纠纷的解决被迫搁置,导致对方企业经营也受到一定影响。
 
  在全面、客观审查全案证据的基础上,承办检察官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左某无故意犯罪的前科,在案发后自愿认罪认罚,综合考虑本案案情、左某某的主观恶性、认罪表现,以及保护民营企业的现实需要,济阳区检察院决定对左某采取不予逮捕措施。
 
  同时,承办检察官主动深入企业,与两家企业负责同志当面释法说理,以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耐心的真诚态度帮助双方化解矛盾分歧,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最后,为有效保障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好企业未来风险防控,提升政府机关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济阳区检察院向相关政府监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从加强市场监督,严格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加强法律政策宣传,严格落实市场经营主体责任等方面提出建议,形成社会合力,共助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