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余名员工的饭碗保住了
山东省淄博周村:贯彻能动司法理念办理涉企案件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聪)“公司从出事到现在,确实很难,但是我们硬撑着不拖欠一分钱工资、不解雇一名工人。感谢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给了我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一定吸取教训依法办事。”近日,被不起诉人王某激动地说。
王某是山东省淄博某纺织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20年3月28日,王某将其公司车间更换彩钢板工程发包给无施工资质的王某强,且施工前未与王某强签订施工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王某强承揽该工程后,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在明知尹某没有高空作业证的情况下,仍然雇用尹某等人进行高空施工作业。同年4月11日,在施工过程中,尹某不慎从高处坠落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强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案发后,王某、王某强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损失,得到被害人近亲属谅解。
随后,案件移送淄博市周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受理该案后,办案检察官通过细致阅卷掌握了两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证实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事实。但检察官在案卷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王某系民营企业家,其经营的纺织公司有员工200余人,这些员工的工资收入是各自家庭的主要生活来源。办案检察官将信息汇报给院领导,该院分管副检察长刘延清决定到企业和员工中进行实地走访,了解真实情况。
在王某经营的淄博某纺织有限公司里,员工们依旧如往常一样工作着,但是正处于取保候审期的公司负责人王某却是满面愁容。据了解,该公司200余名员工都是附近群众,公司正在洽谈中的招商引资项目因王某涉嫌犯罪已叫停,如果他被判刑,势必会影响到企业贷款和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员工的就业和生活。
经过综合研判,周村区检察院决定拟对王某、王某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今年6月25日,周村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公安民警、人民监督员等共同参加,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一致认同检察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决定。
听证会结束后,周村区检察院为王某、王某强送达不起诉决定书。“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给了企业继续发展下去的机会,保住了群众的‘饭碗’,通过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的这一做法值得称道。”人民监督员石志葵表示。
“涉企案件不能机械化地‘一诉了之’,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涉企案件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更有利于企业的生存、职工的生计和社会的稳定,这也正是我们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鲜明态度。”该院检察长李振说。(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