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明砚 于艺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以“为民办实事”为抓手,积极利用公开听证推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推动案件诉前和解,收到很好的效果。
近日,我院成功办理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宁某某是某镇的一名村民。2020年11月,宁某某在夜间利用头灯照射和猎犬抓捕的方式,猎杀环颈雉23只。环颈雉是被列入《国家保护的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三有动物,宁某某的猎杀行为不但触犯刑法,也破坏了生态资源和环境平衡,严重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鉴于生态司法鉴定价格高昂,本案要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鉴定费用可能高达几万甚至十几万,为减少被告人不必要的经济负担,我们寻求青岛市院的帮助,邀请山东大学相关专家给予技术支持,免费出具了评估意见。该意见证实,宁某某非法捕猎共造成生态价值损害6万余元。
为促成宁某某悔过认罚,接受检察机关处理意见,实现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与刑事审判的无缝衔接,我院就本案召开了诉前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检委会专职委员张明砚主持,并邀请了2名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听证会上,检察官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民事赔偿等问题向宁某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两名监督员也配合检察官对宁某某进行了说理教育,最终在检察官与人民监督员的共同努力下,宁某某痛哭流涕,深刻反思了自己的错误,也完全认可了山东大学相关专家出具的评估意见,当场就民事赔偿部分与检察机关达成和解协议,听证会实现了圆满成功。
该案系我院办理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召开诉前公开听证会案件。办案中,检察官始终站在人民立场考量问题、解决问题。检察官带着温情、温度召开公开听证,有效保证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推动诉前民事和解达成,减少了诉辩双方的无效对抗,为刑事案件快审快结打下了良好基础。案件办理做到了天理、国法、人情有效融合,实现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