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槐检宣)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迎接全国助残日。
节日简介
中国全国助残日是中国残疾人节日。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14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即从1991年开始进行,每年都进行"助残日"活动。
主题活动
为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特殊群体权益,聚焦第31次全国助残日“巩固残疾人脱贫成果,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主题,近日,槐荫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对辖区乱占盲道现象开展专项调查。
办案干警先后来到辖区西市场片区、济南市槐荫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中心等五处人流量大、违规占用盲道严重的地点,对共享单车、电瓶车、机动车和固定设施等占用盲道的情况进行了证据固定。区检察院将根据此次专项调查情况,就辖区存在的违法占用盲道问题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职。
我们在行动
下一步,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对辖区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的调查、研判,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与相关行政部门联动,提升辖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