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徐伟峰 李峰)“以前多次追要工钱,都没得到结果。要不是你们检察院,我们的官司又要打水漂了,多亏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我们终于拿到工资了,心里可踏实啦!多谢检察官,你们费心啦!”2021年4月10日,收到劳动报酬的郑某某、张某某等农民工代表激动地向承办检察官表示感谢。
郑某某、张某某等农民工能领取到拖欠的工资,得益于山东省郓城县检察院积极履行的支持起诉职能。今年以来,该院紧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把支持起诉作为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帮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努力让弱势群体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律温度,真正把教育成果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
周刚(系化名)在租赁的郓城县一处院落内从事彩瓶喷漆、烤花等加工工作,自2017年2月份始,雇佣郑某某、张某某等6人为其工作,并约定按件计付劳动报酬,每月支付一部分工资,没有结清的,向下积累。一开始劳动报酬还能按时结算,但后期周刚无正当理由拖欠6人共计劳动报酬2万余元。
2021年4月3日,涉及该案的6名农民工到该院12309控申接访大厅反映问题,值班检察官在受理后,告知他们拖欠农民工工资可以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最终,涉案6人向该院申请支持起诉。
由于案件涉及多名农民工,且都是他们的辛苦钱,接到申请后,该院高度重视。该院第五检察部快速立案,第一时间了解案件情况,核实欠薪证据,及时办理线索移交。第四检察部民事检察办案组立即介入该案,检察官向彩瓶加工点了解相关情况,依法调取完善了证据材料。检察机关认为郑某某、张某某等6人的诉求合理,于4月8日作出支持起诉决定。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以支持起诉人的身份积极参与案件诉前调解工作,同承办法官、法律援助律师等共同向被告释法说理,促使被告方在诉前自愿将所欠工资款一次予以付清,郑某某、张某某等6位农民工与被告方达成了和解,并全部撤诉。
“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的辛苦钱不受损失,是维护社会和谐秩序所需、是实实在在的民生之事。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促成农民工及时拿到应有的报酬,避免了案件长时间诉讼过程、减轻了农民工兄弟的诉累。”承办检察官说道,“起诉不是目的,帮助农民工拿到工资才是关键。”
“随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不断推进,我院将继续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以支持起诉为依托,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为民办实事持续推向深入,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提供法治保障、彰显检察担当。”该院检察长刘化珍说。(山东省郓城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