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宇)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三纬一路口,西接主干道纬二路,东临商业综合体万达购物广场,且周边有多个居民小区,人车流量很大。该路口长期未设置交通信号灯,导致来往行人、车辆混行、抢行情况严重,不仅经常造成拥堵,还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周边居民以及在此通行的人民群众对此很不满。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得知此事后,迅速行动起来,经现场调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后,依照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多次协调推进落实,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部署施工,在该路口安装信号灯,及时调试投入使用,对信号灯的配时也结合周边流量和路口情况进行了统一的调整优化,对路口的标线也进行了优化提升,有效规范了该路口的通行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出行便利和交通安全。
市中区检察院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努力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在公益诉讼工作中,以公益保护为出发点,以解决问题为落脚点,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