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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历下区检察院公益诉讼亮剑虚假“神奇”药膏广告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一药入五脏,五脏同调治......”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公益诉讼亮剑虚假“神奇”药膏广告
 
  山东法制传媒网:(赵越)“透视自己的身体,探寻五脏的奥秘......”“自从喝了这个药膏之后啊,我就感觉很轻松了,喝了三个月之后,我这也能上山了也能挖野菜了.....”日前,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食药领域虚假广告向相关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该案系山东省首例针对虚假广告领域进行的公益诉讼监督。
 
  2020年以来,某电视媒体一直在持续播出养生栏目,栏目以宣传治愈有效率或以医患形象做疗效证明,其名为养生,事实上就是以节目形态变相发布广告,兜售“某药膏”,并且广告时长超时,里面含有许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历下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发现该线索后,立刻对此进行了解核实。
 
  经与相关部门交流了解,检察官发现,原来早在2013年,国家食药总局便将“某药膏”定为10个违法情节严重的广告,但时隔七年之久,为什么仍然屡禁不止?
 
  相关部门人员告诉检察官,虚假广告不断变换“马甲”,仅在某电视媒体一家就有12种版本之多,电视媒体签了合同,以默许的方式准许广告播出,行政机关与电视媒体打起了“持久战”,增加了执法难度。
 
  了解情况后,历下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与相关部门开展专题会商,用足用好磋商机制,就发案成因、权责划分、解决措施等方面进行深入研讨,从法律层面为主管部门提供执法建议。通过交流磋商,行政机关增强了信心,有了依法履职的底气。
 
  历下区人民检察院针对上述情形向相关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广告监督管理职责,对某电视媒体违规播出“某药膏”等违规广告的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理,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对某电视媒体召开专项约谈会,要求严格落实审查职责,停播违法广告。同时,对某电视媒体作出行政处罚,对广告主行政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某电视媒体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整改,已停播“某药膏”相关广告。(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