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新玲 刘晓楠)近日,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退役军人事务部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对做好司法过程中困难退役军人救助工作作出安排、提出要求。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深度挖掘案件线索,重点对社会关注的重点人群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情况提供救助和帮扶,成功办理了全市检察机关第一起退役军人司法救助案件。
2019年12月,退役军人郭某某的妻子在遭遇车祸后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医疗费、丧葬费等总共花费30多万元,这些钱大部分都是找亲戚朋友借的。
郭某某的妻子出事后,留下了年仅10个月大的孩子,由于孩子还在哺乳期,只能靠奶粉喂养,对于负债累累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经交通事故认定,肇事司机承担主要责任。但在案发后,肇事司机一直未露面,所驾驶的车辆也没有商业险。
2020年6月,任城区检察院在与交警部门座谈时,了解到退役军人郭某某的妻子因交通肇事死亡未获得赔偿一案线索。
出于对退役军人的保护,任城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指定第六检察部对该线索进行调查核实。承办人深入到郭某某家中实地调查走访,核实了解了相关情况。
核实情况后,任城区检察院按照“依法依规、应救即救、应救尽救”的原则,并报任城区委政法委审批后,帮助郭某某申请到1万元的司法救助金,维护了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救助金发放后,郭某某及其家人十分感谢政府的关怀,表示救助金发放的非常及时,缓解了其家庭的燃眉之急,今后一定振作精神,好好抚养幼儿。(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