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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检察机关:念好“四字口诀”,维护食药安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明)“‘民以食为天’,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政治问题、民生问题,也是重大公共安全问题。食品药品安全没有零风险,只有‘零容忍’。” 山东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鲍峰在12月1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全省检察机关立足经济犯罪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守食品药品安全底线,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严”字当头,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鲍峰介绍,去年10月至今年12月,按照最高检统一部署,山东省检察院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兽医局、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了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化办案优势,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符合批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快捕、快诉。
 
  截止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39件247人,批准逮捕168人;受理审查起诉689件1378人,提起公诉445件1046人。一审宣判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550人,63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共判处罚金1.32亿余元,103人被宣告禁止令或者职业禁止。德州武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双等12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有7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针对市场食品安全、网络餐饮无证或超范围经营、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问题,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助力“食安山东”品牌创建,通过12309举报电话和“随手拍”,发动群众举报公益损害线索,共发现食品药品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89件,立案773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756件,提起公益诉讼139件。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检察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承担惩罚性赔偿金达8100余万元。
 
  例如,东营河口区检察院诉刘某某等五人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针对刘某某在疫情期间销售不合格医用口罩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提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在主流媒体上赔礼道歉并承担惩罚性赔偿金123000元意见。
 
  “合”力出击,
 
  形成全方位打击态势
 
  鲍峰介绍,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主动与公安、市场、农业等部门畅通日常联系、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检测鉴定、案件移送、疑难问题会商等,及时将有关工作要求向行政执法部门通报,推动形成打击合力。省检察院今年共召集3次联席会议,与有关单位共同研究探索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7月,省检察院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兽医局、省药品监管局召开座谈会,就建立健全食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进行了研讨,会后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食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座谈会纪要》。
 
  8月,联合开展个案督导,省检察院、省药监局、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联合对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办理的满某某等3人生产、销售假药案进行听庭督导,各部门就加强行刑衔接、证据转化和规范取证行为等方面达成共识。
 
  10月,省检察院与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兽医局、省药监局选取两个市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加强对下级单位的工作指导,帮助下级院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
 
  威海市检察院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签《关于建立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沟通常态化、制度化。临沂市罗庄区检察院与区大数据局、社会治理中心建立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接收办法,利用区社会治理信息平台视频监控网络和专职网格调查员收集线索,有力拓展了食药领域案件线索来源。
 
  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主动提供办案信息,补充相关材料、协助收集相关证据或研究论证,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为形成打击合力。
 
  “督”出实效,
 
  积极开展专项活动
 
  鲍峰介绍,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先后五次联合挂牌督办35件危害食药安全案件,有关市检察院分管领导和经济犯罪检察部门负责人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指定专人负责,逐案建立台帐,持续跟踪督促,确保案件定性准确,量刑建议恰当。同时,将挂牌督办案件列为全省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备选案件,高标准办理督办案件,及时编写报送案例材料。
 
  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因地制宜,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易发、高发的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泰安市检察院开展“守护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杜绝农贸市场垃圾污染”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对21个农贸市场、2个批发市场进行实地调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份。莒县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针对某桶装饮用水企业质量管控不严格问题进行查处,并对辖区内所有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开展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
 
  今天,山东省检察院从今年办理的828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和756件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选取6件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导向性强的典型案例予以发布,就是通过以案说法,进一步彰显我们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和信心。
 
  “综”合治理,
 
  主动发出检察建议
 
  鲍峰介绍,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在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同时,对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等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提出检察建议58份。
 
  如狄某等人销售假冒白酒一案中,滕州市检察院通过办案,针对存在的监督不到位、管理不完善等问题,依法发出检察建议,助力净化当地市场环境。
 
  高密市检察院针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地区的校园周边存在销售三无产品和超保质期小食品的情况,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确保校园周边学生“舌尖”安全。
 
  无棣县检察院在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中,发现辖区内“瘦肉精”案件时有发生,影响当地食品安全,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县农业农村部门加大检查抽检力度,强化兽药使用安全。
 
  济南市检察院督促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履职案,行政机关接到检察建议后,依法对已扣押多年不能提供检验检疫证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600多箱约10余吨涉案牛肉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并在全市开展畜禽肉产品专项整治,集中排查和整治畜禽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鲍峰最后说,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促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依法规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人民食安底线任重而道远。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把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摆在重要位置,落实到每一起案件当中,积极回应社会公众的关注和期盼,为保护基本民生贡献检察力量。(山东省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