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胶州检察院一案例在全省“百庭观摩千庭评议”获评优秀出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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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为达目的诬告陷害,“聪明的你”“吞下”苦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晓楠)因为一时气愤或为达到某种目的,通过捏造事实,报警诬陷他人,只会让自己“吞下”苦果……
 
  被打成的轻伤?
 
  谢某与被害人在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龙行路某饭店门口相互殴打,致使被害人轻伤。之后,谢某为了达到追究被害人刑事责任的目的,与薛某等人商量为自己伪造轻伤,先是由张某甲往谢某脸上踹了一脚,由于踹偏没有致轻伤,后由薛某朝谢某脸上捣了一拳仍没有造成轻伤,最后由张某乙将谢某鼻骨用拳头捣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受案后,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谢某伙同他人,为使被害人受到刑事追究,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情节严重,应当以诬告陷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谢某、张某甲、薛某、张某乙犯诬告陷害罪,分别判处八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不翼而飞的银行卡?
 
  韩某与宋某等人共同出资承包了济宁市嘉祥县某村路面硬化工程,韩某的银行卡号作为工程款结算卡提供给了当地政府,且银行卡交由宋某保管。工程款转入到该银行卡后,二人多次商议分配未果。
 
  宋某告诉韩某将钱取出,并通过配偶名下的POS机刷走了工程款。韩某为要回卡内资金,在明知银行卡于宋某处保管,且双方存在经济纠纷的情况下,向公安机关报警称其银行卡丢失。
 
  2020年1月,公安机关将宋某及其配偶抓获。此时,韩某才供述出将银行卡交给宋某保管,双方存在工程款纠纷的事实。
 
  受案后,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韩某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应当以诬告陷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韩某犯诬告陷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
 
  检察官提醒:
 
  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寻求法律的帮助,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绝对不能无中生有、故意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反之,构成犯罪的将受到法律惩处。(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