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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州市检察院联合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永利 刘建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全面宣传《社区矫正法》,营造全社会学习《社区矫正法》的良好氛围,7月1日,山东省青州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联合青州市司法局在市区北城公园、各乡镇集市开展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开创社会治理新局面”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现场解答法律咨询、悬挂宣传横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单行本、宣传折页及宣传纪念品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向广大群众宣传、讲解《社区矫正法》的目的、意义和适用范围等相关法律知识。同时,第三检察部联合社区矫正中心、各乡镇司法所组织青州市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体学习,并统一出题测试。通过这次集中宣传和学习,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社区矫正法》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引导更多社会力量理解、支持并参与到社会矫正工作中来,为该法正式实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山东省青州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