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仲涛)3月26日下午,根据山东省检察院与山东大学《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与山东大学法学院暨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大学检察理论研究中心,召开视频座谈会,就检校合作具体事项进行了深度沟通。
会上,根据双方前期会商的意见,山东省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李政具体介绍了2020年省检察院研究室与山大法学院检校合作具体事项,就联合举办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联合开展课题攻关研究、联合举办小型调研或者研讨会、推荐优秀调研骨干参与研究中心研究活动以及在其他领域开展深层次的合作等进行了说明。此外,他还介绍了近年来检察理论研究发展的有关情况以及省检察系统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开展情况。建议检校合作要在长远考虑基础上,紧紧抓住短期目标,把每年确定具体的合作事项做实,发挥好法学院的研究特长和检察机关的实务优势,通过专门的、扎实的研究,不断推出好成果。
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周长军表示,检校合作要着眼长远,找准定位,向实向细,注重规划,务实高效,尽快丰富双方合作,共同把检察理论研究中心建成具有齐鲁特色的检察理论研究的新高地。要以项目为载体,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并重,多方联合开展好研究,以有份量、有层次、有规模的研究贡献,服务好新时代检察事业和法治进步。
会上,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海燕,诉讼法研究所所长、检察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胡常龙,诉讼法研究所副所长黄士元等法学教授纷纷发言提出意见建议:推荐资深检察官进课堂,推进实战实践经验与理论知识的共享;鼓励优秀检察人员报考山大在职法硕;让更多的优秀资深检察官到课堂授课,分享实务经验;合办检察刊物或以书代刊的出版物,对年会论文进行刊发;提升对公益诉讼理论的研讨;关注知识产权、营商环境、虚假诉讼等方面的检察监督;加强试点合作,将政策性的解读放到检察实务之中去检验;检校双方可联合探索编写检察学方面的教材。
双方还就近期的理论热点和焦点案件进行了具体讨论,省院研究室各检察官和部分检察官助理均发表了意见和见解。会议对《2020年省检察院研究室与山大法学院检校合作具体事项》和具体推进落实达成了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