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周胜男)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战役打响以来,山东省聊城市莘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一手抓防疫,一手抓业务,创新办案方式方法,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远程提审、视频见证、隔空庭审等方式,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检察工作有序进行。
远程讯问
莘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远程讯问系统提审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告知其享有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在嫌疑人真实意思表示后,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讯问完毕,由看守所工作人员打印笔录经犯罪嫌疑人签字确认、捺印,并对讯问全程录音录像,高质高效的完成了讯问工作。
视频见证
对于不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我院通过三方视频方式让值班律师见证认罪认罚,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隔空庭审
莘县人民检察院通过网上出庭方式,支持公诉两起盗窃案和三起危险驾驶案。庭审中,公诉人依托网络庭审平台,认真履行出庭公诉职能,对相关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并发表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顺利完成了所有法定庭审程序。其中一起盗窃案当庭宣判,被告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通过远程讯问、视频见证、网络庭审,既解决了疫情防控期间提审难、出庭难的实际问题,又保证了刑事案件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同时有效的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做到了防疫防控、案件办理两不误,保证了司法办案不“打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山东省聊城市莘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