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济南槐荫区检察院开展保密警示教育 筑牢安全防线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检察 > » 正文

山东省检察院举行“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黄莹)今天,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举行“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当天上午,首先举行了以“充分发挥未检职能 促进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据了解,这是省检察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后,举办的第一场新闻发布会。
 
  “机构改革后成立的第一至十检察部是检察业务部门,主要按照案件类型予以配置,第九检察部是唯一以‘人群’为对象设置的部门,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专门机构。”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鲍峰介绍。
 
  据了解,第九检察部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并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鲍峰说,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积极与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加强沟通协调,将司法办案各环节与社会管理系统、社会工作和社会福利系统、学校教育系统、家庭支持系统相融合,在促进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拓展未检检察监督范围
 
  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2743人,提起公诉4037人;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1039人,提起公诉2001人,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不批捕887人,不起诉434人,附条件不起诉417人;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全省监督纠正违法344件,追加漏犯127人、漏罪74起,提起抗诉39件……
 
  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办案是硬道理。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妥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是未检工作的重要职责,上述这串数字正是这方面工作的成绩体现。
 
  据了解,为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未检工作在做优传统刑事检察的基础上,以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目标,在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2018年4月至6月,被告人王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购进罂粟壳、罂粟籽,在生产凉皮和肉夹馍过程中,在煮猪肉的调料包中、凉皮调料水中加入罂粟壳,后到小吃店进行销售,主要销售对象为周边居民及小学生。侦查机关在王某某处扣押罂粟壳1.605公斤、罂粟籽0.99公斤。
 
  本案由学生家长举报至潍坊市奎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奎文区人民检察院发现该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后尚未立案,遂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检察机关以王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及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因王某某犯罪行为侵害了不特定未成年人的利益,检察机关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王某某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2019年3月14日,法院判决认定王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及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全部诉讼请求也获得法院判决支持。
 
  检察建议解决突出问题
 
  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致力解决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联动相关职能部门提高防范化解社会风险、解决社会治理问题的能力。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实地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2016年以来全市职业院校学生犯罪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发现该市职业院校学生犯罪问题较为突出。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邀请省市人大代表等人员作为第三方代表全程参与,检察长向市教育局公开送达主题为“加强对职业院校学生的法治教育、规范校园管理秩序”的检察建议,多媒体示证现场“天网”监控视频、被害人伤情照片等证据材料,详细列明检察建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检察建议发出后,检察机关持续跟踪问效,市教育局专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法治校园建设的意见》,确立12条规范管理措施,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取得明显成效。
 
  “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实践,充分摸底调研,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依法向教育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工作的检察建议,并采取公开送达、邀请第三方参与、多媒体示证等方式确保检察建议取得实效,推动构建起规范职业院校管理长效机制,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二级巡视员徐安江介绍。
 
  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全省未检部门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51份,其中发给教育行政部门的占24%,发给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占24%,发给行政监管执法部门的占35%,发给其他部门单位的占17%,截至今年4月底,已收到回复233份,已回复检察建议的采纳率100%。
 
  “检察建议坚持问题导向,指向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易发多发领域,其中,涉及校园安全的占41%,涉及未成年人其他密切领域的占34%,涉及宾馆、娱乐场所、网吧等接待未成年人问题的占20%,涉及校车安全的占3%,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占2%。”鲍峰说。
 
  构建社会化保护体系
 
  未检检察官办理刑事案件,实行“捕诉监防帮”一体化工作机制,要使案件真正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还要做好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心理疏导、监督考察、安置培训等,为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健康成长铺路搭桥,为稳定家庭、安定社会奠定基础。
 
  “但如果这些工作由检察官大包大揽、单打独斗,效果不尽如人意,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民间组织支持,形成社会支持合力。”鲍峰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在推动司法办案和社会工作有效衔接方面进行了努力尝试,成就了一批“推一把少年犯,拉一把大学生”的实例,全省有8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经帮教后考上大学。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捕诉监防帮”一体化工作机制的重要环节。鲍峰介绍,检察机关主动从供给侧优化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普法教育产品,与相关部门、社会力量联合行动,发挥司法实践资源优势,丰富法治教育形式,探索出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
 
  今年是省检察院与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关工委联合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的收官之年,经过近三年努力,检察机关组建了各级检察官巡讲团,形成了中小学法治课系列课程,出版了专题法治读物。2018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600余次,涉及中小学校、幼儿园2407所,覆盖167万名师生家长。
 
  今年2月,省检察院陈勇检察长被聘为山东省实验中学法治副校长并为学生上“开学第一课”,全省共有163名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打造检察官开展普法教育升级版。截至4月份,全省有1001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在讲授法治课,编写法治教程、协助加强学校内部安全防范等多个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