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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芝罘区检察院:组成办案团队办理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由山东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朱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肖某等3人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告人王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在芝罘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芝罘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德平出庭支持公诉。
 
  烟台芝罘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该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德平,员额检察官辛霞组成办案团队办理。在案件办理期间,刘德平检察长多次督导案件办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庭审中,刘德平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起诉书认定:被告人朱某于2014年至2017年间,经常纠集被告人肖某等人,在烟台市芝罘区朱家疃村一带,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被告人朱某为纠集者,被告人肖某等人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多次实施殴打他人、恐吓、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等犯罪行为。
 
  公诉意见明确的指控了被告人朱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阐明了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对法律适用和量刑提出了建议,表明了司法机关敢于向黑恶势力亮剑的坚定决心。
 
  该案将择期宣判。(山东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