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陈少敏 姜偏偏)11月21日,山东济宁市任城区长沟供销社职工王某某来任城区检察院派驻南张检察室称:他的轿车被丁某某等人抢劫。可任城区检察院对丁某某不批捕。公安侦查人员对他说“我们该查的都查了。不批捕是检察院的责任。”因此,他对该院不满,准备到省、市上访反映该院执法不公的问题。他要到该院向该院侦监部门该案承办人问明为何不批捕丁某某?
为了解该案案情,做好息诉罢访工作,该室及时打开视频接访系统,与本院控申局进行视频对接。该局控申人员视频告知了王某某:丁某某是因其抢劫事实不清不被批捕的。视频完后,该室又耐心对王某某做思想工作,开展法律咨询,向其讲解批捕的法定条件,讲明对案件事实不清不批捕的案件公安机关应该补充侦查,待案件事实查清楚后,公安机关可以再次向检察院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听后顿时茅塞顿开,消除了对该院的误解。表示不去省、市上访反映检察院执法不公的问题了。
实践证明,视频接访系统,拉近了基层群众与检察院的距离,方便了基层群众申诉上访。(山东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南张检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