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运伟 刘燕)6月22日,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表彰为首批争创“双无”检察院先进单位。该院紧紧围绕队伍建设,强化载体推动、典型带动、监督触动、责任牵动等四项联动,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创造了恢复建院40年来干警无违法违纪和无责任事故发生的纪录。
该院持续发挥老典型的带动作用,定期开展向身边典型学习、先进事迹报告会、演讲比赛等活动,号召全院干警向全国模范检察官学习;严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关,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制约,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建立职务犯罪案件质量跟踪机制,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后,侦查部门派专人跟踪了解案件办理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对审查起诉进行全程监督;积极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
积极开展特约检察员工作,建立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定期联络机制,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办案中存在的风险和违法违纪问题,实现对司法办案的同步监督。
积极探索庭审监督、监所监督和派驻检察室监督新模式,先后列席公诉案件的庭审活动,到监管场所对驻所检察室工作进行全面督察,对派驻检察室建设和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促进司法办案的规范化。(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