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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莱山区检察院到所包企业督查安全生产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周永壮 李华)5月14日,山东烟台莱山区检察院检察长王永远带队到所包企业——烟台奥星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督查安全生产工作。
 
  督查过程中,王永远检察长深入车间详细了解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风险源排查管控情况,特别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情况。王永远检察长强调,要强化安全生产第一的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检察机关也将继续全力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企业负责同志表示,高度重视相关安全隐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依法经营。(山东烟台莱山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