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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市检察院依法受理三起职务犯罪案件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28日从聊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山东聊城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依法受理了由监察机关移送的三件职务犯罪案件。目前,三起案件均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2018年3月26日,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聊城市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阳谷县委组织部原主任科员于孔章涉嫌在担任阳谷县委政法委主任科员期间挪用公款案。
 
  2018年3月27日,临清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临清市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临清市刘垓子镇财政所原现金会计、镇团委原书记、镇政府安全生产监督办公室原主任陈锦童涉嫌挪用公款案。
 
  2018年3月26日,冠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冠县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冠县甘官屯乡张八寨中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金其杰涉嫌贪污案。
 
  为确保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办案顺畅衔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前,聊城市两级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办案组)选派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案件受理后,分别于受案3日内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义务,目前案件正在审查起诉阶段。(聊城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