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王运伟)在济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山东济南市长清区检察院通过整治环境、劝导交通、服务市民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一桩桩、一件件民生实事的妥善解决,让每位长清市民切实触摸到了民生的温度。如今,行走在城区的大街小巷,道路平整通畅,楼房干净整洁,公园广场上老人漫步、孩童嬉戏,处处洋溢着欢乐与幸福,文明之花悄然盛开在长清的每个角落。
整治环境,改善辖区面貌
为认真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长清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全力投入,该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创城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解创城工作任务,强化组织保障,在人员少、办案任务重的情况下,保证各项任务部署落实到位。
为改善辖区环境面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创城期间,该院党组成员率先垂范、全体干警迅速行动,以支部为单位每天到包联社区文昌街道老城区开展创城卫生综合整治。各支部书记带领成员走上街头,用耙子、铁铲清理责任区内的垃圾和破损砖块瓦砾,拔除绿化带内的杂草,清理刮除居民区内墙壁、楼道、防盗门上的小广告和杂物,协调挖掘机、拖拉机等机械装备,对长期无人管理的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除,同时引导商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做到责任区内卫生整洁、墙体干净、秩序井然。
创城值守中,检察长王文、副检察长李军等区院党组成员,定期到责任区域实地查看环境卫生整改情况,在听取社区居民意见的同时,按照创建标准列出急需解决的几类重点问题,对存在的瑕疵拍照记录、汇总和梳理归类,集体研究解决办法,并提出具体要求及详细的整改意见,对照标准及时反馈督办。
劝导交通,营造文明氛围
“您好,请靠右行驶!您好,现在是红灯,请遵守交通规则,注意文明通行……”为发挥省级文明单位在创城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创城期间每天早晚高峰,在长清城区经十西路与龙泉街交叉口的执勤站点,随处可见身穿红马甲、挥舞小黄旗的长清区检察院交通志愿者,他们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宣传交通文明知识,劝阻不文明行为,为市民的交通安全保驾护航。
无论雨淋日晒,每天早上7点,长清区检察院的交通志愿者都会出现在执勤地点,在近两个小时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中,志愿者们认真履行交通劝导职责,热情劝导行人遵守交通规则,详细解答市民的问询,引导他们遵章出行,营造良好的文明礼让交通氛围。 在此过程中,志愿者们也感受到了交警工作的不易,深刻体会到了交通志愿服务的积极意义,纷纷表示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 通过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我们以实际行动履行城市文明使者的职责,传播文明礼仪,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增强市民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创城工作中,长清区院检察长王文也会定期走上街头当起文明志愿者,劝导市民遵守交通法规。在市民等待红灯的间隙,他会走上前去,向市民讲解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并告诉大家,创城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希望能将文明出行的理念带给身边的每一个人,营造浓厚的城市文明氛围。
服务市民,提升幸福指数
创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市民打造出环境优美、 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的工作、生活和居住环境。为此,长清区检察院积极围绕重点工作,为辖区市民提供便捷、贴心的检务服务,提升市民对检察院的认同感和满意率。
创城期间,该院利用院内电子显示屏、局域网定期发布“创城”相关标语,引导全院干警深化认识、强化行动;制作创城宣传横幅、标识牌,在责任区设置创城专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利用“长清检察”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创城”工作动态,向市民传播“创城”好声音。
此外,长清区院还定期送法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将检察业务及职责职能、法律常识制作成宣传展板和手册,发放给辖区市民,提升他们知法、 懂法、 守法、用法的能力,从而预防犯罪、减少犯罪,共同携手用实际行动为创城出力。(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