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薛如怀 李延军)近年来,山东省淄博市城郊检察院为防范监狱警察职务犯罪,着眼于抓早抓小、关口前移、预防先行的思路,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从而有力地助推了监狱预防工作落实。截至目前,由其负责监督的两个监狱职务犯罪都保持了零记录,多次受到上级检察机关和监狱好评。
一、用“列席会议制度”助推监狱预防工作落实。监狱定期或适时召开的“廉政建设分析会”“狱情动态研判会”“犯群思想动态汇报会”“监狱安全形势分析会”“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等会议,既是各监区、科室集中反映相关难点问题的场合,又是聚焦预防工作漏洞的“佳”机。基于这一认识,该院年初协调监狱实行了派驻监狱检察人员列席上述会议制度,由派驻检察人员针对会上“晾晒”的难点和漏洞,从预防职务犯罪的层面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建议和措施,督促监狱把整改工作与预防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既使预防建议做到了有的放矢,还增强了预防建议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二、用“通报情况制度”助推监狱预防工作落实。经过不断探索实践,首先实行了“检察监督月情况通报制度”。实施中,由驻监狱检察室根据每月对收(出)监、刑罚变更执行、监管活动、狱政管理、教育改造活动检察发现的问题以及与罪犯谈话、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受理罪犯及其亲属控告、举报、申诉发现的问题,依据其轻重程度、危害大小、产生的原因、可能诱发何种职务犯罪等,梳理汇总后向监狱如实通报并督促其善于知微见著,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从“小事”中看到“大害”,进而及时整改、完善预防措施。此后,又相继推行了“节假日安全防范检察情况通报制度”“专项检察情况通报制度”和“各地检察机关查办监狱系统职务犯罪案件情况通报制度”。这些制度的实施,不仅提升了检察监督工作实效,又助推了监狱预防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步落实。
三、用“教育制度”助推监狱预防工作落实。该院把对监狱的预防教育纳入年度教育工作总体计划,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对监狱全员覆盖,不留“死角”和“盲区”。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监狱县处级领导干部教育由检察长或分管检察长进行,检察室负责对监区、科室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上的人员教育。另外,针对两个监狱的不同情况,今年初又推出了“套餐式”“点菜式”“快送式”和“检察官答疑”“检察官以案说法”“检察官释法说理”等不同类型的教育,对监狱警察队伍送“预防给养”、注射“预防疫苗”实现了制度化、常态化、多样化,进一步契合了他们的不同“口味”。(山东省淄博市城郊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