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胶州检察院一案例在全省“百庭观摩千庭评议”获评优秀出庭案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检察 > » 正文

山东烟台福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批示肯定生态检察服务意见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陈正 陈煜)9月1日,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人大常委会黄健主任对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出台《关于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予以批示肯定:“区检察院围绕加强和保护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立足检察机关职能,深入开展打击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范围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司法保护工作能力,为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